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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5 09:21 出处: 作者:凤雏 责任编辑:xiexiaojin

四、换货,质保日期重新计算

  很多人都知道在电脑城买东西的时候(网络产品也一样),商家对于一年质保的东西都承诺为“一年包换”,个别配件都有或三个月或半年不等的“包换”期,但这“包换”在换货后是怎么计算的呢?让人吃惊的是,商家无论是口头答复还是书面承诺,其“包换”的期限都是从商品购买日算起,期间不管你因质量问题更换过多少次商品,“包换”的期限还是从购买即日开始算起,而且大多也只会提供良品(即没有问题的相同产品),而不会提供全新的同等商品。

温馨提示:

  如果商家承诺了提供“三个月包换”或是“一年包换”的售后服务,就要让商家将他给你的承诺形成书面形式并盖上必要的公章;同时,如果因质量问题而更换设备的时候,一定要提醒商家给你从换货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限,而且必须是新品,最后还应让商家重新打标,如果商家拒绝这样做,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


五、赠品也在质保范围

  “送礼促销”也是网络产品的一种促销方式,所送的赠品形式比较多样,以IT产品最为常见,而通常商家对于所附送的产品都不予以质量保证,当赠品出现故障去寻求商家维修时,往往都收到这样的答复:附送的东西不在保修范围内。

温馨提示:

  按照中国人传统的思维来看,免费获赠的东西,是白拿的,商家家不给保修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不过话又说回来,赠送的东西价格是附属于所购买的商品的,而且,法律也明文规定赠品也应该享受相关的质保,符合“三包”的产品商家还应履行“三包”的服务,大家可千万要记住了。


六、适时行“法”

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警钟长鸣:

  随着网络产品极大的丰富和技术的日新月异,市场竞争的核心也开始从产品质量向服务转移,商家只有提供更完善更周到的服务,才能在这个消费者主权时代发展壮大。而作为消费者,在鱼龙混杂的网络市场,应该时刻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不要亲信熟人的内部优惠,更不要贪小便宜,从而因小失大,最终的结果只会是自身的权益无法得到保证,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理直气壮地为自己讨回公道,千万别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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