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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5 09:21 出处: 作者:凤雏 责任编辑:xiexiaojin

  今天3.15,是我们消费者最理直气壮的日子,在这个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里,各行各业的众多冤案与假案都受到了高度重视,纵然有很多案件都得到了平反,但是与其是在权益受损后再讨回公道,倒不如防范于未然,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巧妙地避开不法商家预先挖好的陷阱,这样一来不但保障了自身的利益,而且也免却了日后不必要的麻烦。

  网络产品市场是一个高技术含量的领域,一般的消费者在使用和维护方面都不是很清楚,所以更注重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而由于网络产品市场并没有一个业界通行的服务标准,所以整个网络市场多少有些鱼龙混杂,服务不到位的、服务承诺不能兑现等等的现象可谓比比皆是。在这里就籍着这个特别日子给各位购买网络产品的消费者提个醒,希望大家都可以率兴而买,放心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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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慎防商家“口头承诺”的温柔乡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产品的使用也越来越广泛,无论是企业用户、商务人士、SOHO一族还是家庭用户都一个个陆续“坠”网了,网络产品市场好景一片,商家为取得更大利润可谓绞尽脑汁,从产品质量到服务承诺,不少商家更是在服务上大搞噱头,“保证全城最平”、“无偿延长保修时间”、“产品免费试用活动”等等一大堆,听起上来,好像确实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而事实上又如何呢?真的一言难尽。

1.如吃鸡肋的“差价补偿”

  相信去过“屈臣氏”的人都知道其“买贵了,双倍奉还”的服务承诺,现在很多销售领域都借鉴了同样的服务承诺,表面上看来确实给了消费者很大的价值保障,可是当你一旦真的发现有其它卖场的价格更便宜的时候,商家就会以“必须出具更低价商品的发票”为由(那就等于说要消费者另外再购买同一款产品,而很多网络产品的价格都比较昂贵,再买一款,等于是为难消费者)婉拒补偿,让消费者如吃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温馨提示:

  由此看来,消费者千万可别冲着这样的口头承诺而盲目地选购商品,质量和服务的满意度还是得看商家的信誉度。

2.口说无凭,有据有条才能当真

  相信很多朋友都有这样的经历,在购买商品的时候,销售人员在一旁使劲地推销某款产品,当你在犹豫不决的时候,销售人员除了在价格上有所让步之外,还会在保修服务上做一番文章,譬如说,在厂家所提供的保修期基础上再为你无偿延长3个月或者是更长的保修时间,听起来非常顺耳,自然会欣然购买了。但是,当你需要用到延长保修期的服务时,商家就会要求你出示相关的凭证,到那时,你将气得哭笑不得。

温馨提示:

  对于商家这样的承诺,不能口头上说了算,还是白纸黑字来得实在点啊!

3.产品免费试用,请神容易送神难

  “产品试用活动”是网络产品推广中一个比较创新的点子,所谓的“产品试用活动”是指用户只要交纳一定押金,就可以先把所需要的网络产品带回家免费试用一段时间,如果满意了就购买,不满意的话,退回产品的时候就可以把押金取回。本来试用活动非常得人心,因为网络产品的使用并不是一两句话就可以说得清楚的,只有试过才知道合适不合适,可麻烦的就是,试用结束后,满意购买这样当然没事了,要是不满意呢?换另外的产品再试用还好说,要是要求把产品取走然后退款的话,这样没那么顺利了,要不就迟迟不来把设备拆走,让你既碍地方也拿不到押金;要不就干脆收取一定的试用费,当初承诺的免费又被抛到九霄云外了。

温馨提示:

  类似此类试用活动,也有不少商家是说到做到的,在选择这样的服务时,最好就是挑选一些信誉比较好的品牌产品,还有就是必须取得相关承诺的凭证才方可一试。

二、缺啥都好,就是不能缺发票

  发票是产品身份以及享受相关服务的最有力凭证,而很多朋友在选购产品的时候却对发票重视不够,通常人们放弃发票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贪便宜:

  很多时候,当你选购好产品的时候,销售人员都会跟你说:不开发票我可以算你便宜点,开发票就要多加5%,同时还会跟你说,有保修卡同样可以享受售后服务……有些朋友就会觉得无缘无故要多付一笔钱很不值得,所以就为了省点钱而放弃发票了。

2.碍于面子:

  找熟人买东西,这于我们国人来说极其平常,当选购有熟人引路时,商家一般会告知消费者,看在熟人的面子上,机器就以内部价销售,不过发票就没有了,以后维修拿保修卡来就可以了。一来出于信任,二来有碍于面子,所以消费者一般来说都不会去强要发票,不过这也给我们以后维修机器带来了极大的麻烦。

3.图优惠:

  一般来说,单位集体购买网络产品都会比单独购买便宜不少,所以要是遇上熟人单位集体选购产品时顺便搭上顺风车买上一台,那就可以省下一笔费用,不过发票自然也不到自己手上了,这样到了需要维修的时候可就麻烦了。

温馨提示:

  虽然保修卡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起到很大作用,但是很多的售后服务都是只认发票不认人的,而网络产品的维修费用一般都比较高,要是付费维修的话,那就真是“偷鸡不了蚀把米了”,所以敬告消费者,啥都能缺,可千万别缺了发票啊!


三、维修记录马虎不了

  如果你所选购的网络产品提供了“包换”服务,那么就需要格外注意了:当在“包换”期内产品出现故障而需要维修的,切记让维修点登记好维修记录,因为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需要更换新设备的时候就必须出具相关的维修记录,才能够证明机器是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如果你的维修记录是空白的话,就算你的产品多么烂,也不能更换。

温馨提示:

  维修记录是消费者选择换货和退货的法定依据,所以千万别让维修人员的有意无意的不填写维修记录。

  


四、换货,质保日期重新计算

  很多人都知道在电脑城买东西的时候(网络产品也一样),商家对于一年质保的东西都承诺为“一年包换”,个别配件都有或三个月或半年不等的“包换”期,但这“包换”在换货后是怎么计算的呢?让人吃惊的是,商家无论是口头答复还是书面承诺,其“包换”的期限都是从商品购买日算起,期间不管你因质量问题更换过多少次商品,“包换”的期限还是从购买即日开始算起,而且大多也只会提供良品(即没有问题的相同产品),而不会提供全新的同等商品。

温馨提示:

  如果商家承诺了提供“三个月包换”或是“一年包换”的售后服务,就要让商家将他给你的承诺形成书面形式并盖上必要的公章;同时,如果因质量问题而更换设备的时候,一定要提醒商家给你从换货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限,而且必须是新品,最后还应让商家重新打标,如果商家拒绝这样做,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


五、赠品也在质保范围

  “送礼促销”也是网络产品的一种促销方式,所送的赠品形式比较多样,以IT产品最为常见,而通常商家对于所附送的产品都不予以质量保证,当赠品出现故障去寻求商家维修时,往往都收到这样的答复:附送的东西不在保修范围内。

温馨提示:

  按照中国人传统的思维来看,免费获赠的东西,是白拿的,商家家不给保修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不过话又说回来,赠送的东西价格是附属于所购买的商品的,而且,法律也明文规定赠品也应该享受相关的质保,符合“三包”的产品商家还应履行“三包”的服务,大家可千万要记住了。


六、适时行“法”

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警钟长鸣:

  随着网络产品极大的丰富和技术的日新月异,市场竞争的核心也开始从产品质量向服务转移,商家只有提供更完善更周到的服务,才能在这个消费者主权时代发展壮大。而作为消费者,在鱼龙混杂的网络市场,应该时刻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不要亲信熟人的内部优惠,更不要贪小便宜,从而因小失大,最终的结果只会是自身的权益无法得到保证,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理直气壮地为自己讨回公道,千万别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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